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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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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版:信息披露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和解协议的后续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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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1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编号:临2009-021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本公告内容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1日上午在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中心大楼305B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周利民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此次会议,委托董事曹春华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绵绵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1.93%股份事宜的报告》

    同意公司以每股3港元的价格用现金方式受让海尔集团通过海尔电器第三控股(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电器第三控股”)和青岛海尔集团控股(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尔BVI”)合计持有的海尔电器647,115,110股的股份,占海尔电器已发行总股本的31.93%,同意公司与海尔电器第三控股和青岛海尔BVI签署《有关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647,115,110股股份之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杨绵绵、梁海山、曹春华、崔少华、谭丽霞、周利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转让的详细内容请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作出的编号为“临2009-022”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报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拟指定控股子公司重庆日日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作为Fisher & Paykel Appliances Limited(下称“FPA”)公司指定产品(中文品牌名称:斐雪派克)在境内的独家经销商,并与FPA公司签订《Distribution Agreement》(《经销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规定,FPA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杨绵绵、梁海山、曹春华、崔少华、谭丽霞、周利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请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作出的编号为“临2009-022”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1.93%股份相关事宜的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或公告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的协议、相关文件及补充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

    2、进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批程序,制作、签署并申报相关的申报文件;

    3. 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政府审批,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 办理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执行及实施;

    5. 聘请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

    6. 办理有关本次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事宜;

    7. 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杨绵绵、梁海山、曹春华、崔少华、谭丽霞、周利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对重庆海尔商用空调有限公司投资的报告》

    本公司对重庆海尔商用空调有限公司增资43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该公司将更名为“重庆海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500万元增加为10800万元,股东结构将由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该公司100%权益)分别持股75%、25%变更为上述两股东分别持股85%、15%。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09年12月29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09年12月29日9时30分

    2、召开地点:青岛市高科园海尔信息产业园海尔大学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2009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6、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2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1.93%股份事宜的报告》

    2、审议《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报告》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1.93%股份相关事宜的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12月24日、2009年12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 号海尔工业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8938138

    联系传真:0532-88938313

    邮政编码: 266101

    联系人:明国珍 刘甲坤 刘涛

    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 号海尔工业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09年12月 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09-022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本公告内容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告包括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尔”)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交易代码“1169”,以下简称“海尔电器”)31.93%股份及与Fisher & Paykel Appliances Limited(以下简称“FPA”)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两部分。

    2、受让海尔电器股份

    青岛海尔拟以每股3港元的价格用现金方式受让海尔集团公司通过海尔电器第三控股(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电器第三控股”)和青岛海尔集团控股(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尔BVI”)合计持有的海尔电器647,115,110股的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占海尔电器已发行总股本的31.93%(以下简称“本次受让”)。

    3、与FPA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青岛海尔控股子公司重庆日日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日日顺”)与FPA签订《Distribution Agreement》(以下简称“《经销协议》”),由重庆日日顺在中国境内经销FPA指定的产品(中文品牌名称:斐雪派克),重庆日日顺取得该等产品的排他性的销售许可。

    4、受让海尔电器股份及与FPA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构成关联交易且需提交青岛海尔股东大会审议。青岛海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青岛海尔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受让的完成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等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的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与FPA签订经销协议、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境内销售FPA高端产品是否为青岛海尔带来盈利的大幅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第一部分: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1.93%的股份

    一、本次受让概述

    1、本次受让的基本情况

    青岛海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经营电冰箱、电冰柜、空调器、洗碗机及小家电产品。鉴于青岛海尔已经直接持有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主要经营洗衣机和热水器产品的海尔电器19.38%的股份,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全球运作能力,保持和提升本公司白电行业领导地位,青岛海尔有意继续受让海尔电器股份,以进一步整合海尔集团旗下白色家电资产,使青岛海尔成为白色家电业务旗舰。

    根据上述战略,青岛海尔于2009年12月11日与海尔集团公司下属的海尔电器第三控股和青岛海尔BVI签署了《有关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647,115,110股股份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告之用语,除非特别说明,与该《股份转让协议》具有相同的含义)。根据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青岛海尔将受让海尔集团公司通过海尔电器第三控股和青岛海尔BVI合计持有的海尔电器647,115,110股的股份,占海尔电器已发行总股本的31.93%,受让价格为每股3港元,总价为1,941,345,330港元(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09年12月10日公布的100港币兑换人民币88.093元的汇率折算,该总价折合人民币1,710,189,342元)。受让完成后,青岛海尔将总共持有海尔电器51.31%的股份,成为海尔电器的第一大股东。青岛海尔、海尔电器第三控股、青岛海尔BVI和海尔电器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尔集团公司,本次股份受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公司取得海尔电器控制权后,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规模效益,公司有意支持海尔电器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先从三四级市场起步,打造虚拟网结合、送服务上门的营销模式及通路。

    2、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海尔独立董事于2009年12月11日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青岛海尔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青岛海尔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按通常商业条款进行,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3、董事会审议情况

    青岛海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1日上午在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中心大楼305B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周利民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此次会议,委托董事曹春华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立英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绵绵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31.93%股份事宜的报告》(表决结果: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杨绵绵、梁海山、曹春华、崔少华、谭丽霞、周利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3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报青岛海尔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受让事宜需报青岛海尔股东大会审批,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等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于1984年创办,其总部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现时为全球第四大白色家电制造商。海尔集团旗下产品目前销往全球逾100个国家。

    青岛海尔BVI和海尔电器第三控股系分别于2003年12月和2006年6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海尔集团公司,其中海尔集团公司直接持有青岛海尔BVI 91.40%股份,间接持有海尔电器第三控股 75.00%股份。

    青岛海尔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本公司成立于1989年4月28日,是在对原青岛电冰箱总厂改组的基础上,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10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青岛海尔股票于同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青岛海尔,股票代码:600690。

    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018040666

    住    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电器、电子产品、机械产品、通讯设备及相关配件制造;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范围经营);批发零售;国内商业(国家禁止商品除外);矿泉水制造、饮食、旅游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注册资本:人民币1,338,518,770元

    目前,青岛海尔主要从事“海尔”品牌的电冰箱、电冰柜、空调器、洗碗机等家电产品的生产与经营。

    三、受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海尔电器的基本情况

    海尔电器为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代码:1169)。海尔电器目前主要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以“海尔”为品牌名称的洗衣机及热水器产品。

    公司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公司办公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35楼3513室。

    海尔电器现时的股权结构及海尔电器在目标股份变动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现时的股权结构占海尔电器股份概约比例
    海尔集团公司及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48.54%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19.38%
    公众股东32.08%

    目标股份变动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占海尔电器股份概约比例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6.61%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51.31%
    公众股东32.08%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出具的海尔电器最近一年加一期的审计报告,海尔电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
    总资产3,585,959,1523,792,353,8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07,545,7941,022,091,469
     2009年1-6月2008年度
    营业收入4,675,915,92410,184,101,4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3,570,935135,780,441
    毛利率(%)34.3929.20

    2、目标股份的基本情况

    目标股份总数647,115,110股,占海尔电器已发行总股本的31.93%,其中海尔电器第三控股(BVI)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集团控股(BVI)有限公司分别持有100,000,000股、547,115,110股。目前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抵押或其他影响本次受让的第三方权益。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受让双方:

    转让方:海尔电器第三控股(BVI)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集团控股(BVI)有限公司、

    受让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转让标的股份共647,115,110股股份(其中海尔电器第三控股持有100,000,000股,青岛海尔BVI持有547,115,110股),于协议日期合共约占公司的已发行股本31.93%。

    3、受让方式:

    受让方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通过该子公司受让各转让方的转让股份。

    4、支付方式:

    本次对转让股份应付的对价总额为HK$1,941,345,330港元,即每股转让股份对价为3港元,受让方于完成日前向海尔电器第三控股缴付300,000,000港元(以电子转帐的方式转至海尔电器第三控股账户),及向青岛海尔BVI缴付1,641,345,330港元(以电子转帐的方式转至青岛海尔BVI账户)。

    5、协议生效: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经受让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6、股权转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印花税及任何清算费用或其它应付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受让方承担。

    7、完成条件:

    本次股份转让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

    (1)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本次股份转让及其执行的批准;

    (2)获得商务部就本次股份转让及其执行的批准;

    (3)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所要求的有关外汇登记及外汇汇出的核准和登记;

    (4)《股份转让协议》以及《股份转让协议》所约定的交易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包括(i) 青岛海尔股东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所有必要决议;且(ii) 青岛海尔已刊登公告;及

    (5)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已作出所有必要豁免、同意和批准以执行转让,且无任何成文法、法规或决定禁止、限制或实质拖延任何政府或监管机关已提议、颁布或通过的转让的执行。

    目前青岛海尔准备将本次股份受让的申请文件报送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

    8、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生效开始至交易完成日或者协议各方协商确定的任何其它日期。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青岛海尔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青岛海尔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按照国际惯例,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是白色家电家族的主要产品。纵观同业,海尔电器的洗衣机和热水器产品拥有较强的设计、生产能力和领先的市场竞争优势,并且与青岛海尔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等方面一致,受让后易于整合,可以迅速产生协同效应。

    同时,通过投资于海尔电器,青岛海尔由此可以间接进入香港资本市场,对本公司未来灵活运用香港资本市场上的筹、融资手段,快速实现本公司外延式的扩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2、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交易双方根据海尔电器近年经营表现,并综合考量海尔集团整合旗下白电资产的整体战略及最大化海尔集团白电产业的协同效应,经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受让价格。

    3、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青岛海尔发展战略和未来公司价值,具体包括:

    (1)青岛海尔原来只持有海尔电器19.38%的股份,如果受让海尔集团公司出让的31.93%股份,青岛海尔将由此成为海尔电器控股股东,与海尔电器的联系加强,可扩展香港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电器将成为青岛海尔控股子公司并纳入青岛海尔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等方面具有积极影响。

    (3)本次交易将使海尔的白电业务在资本市场实现紧密整合,从而使得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得到提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有关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647,115,110股股份之转让协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二部分 与FPA 签订受托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根据监管规定,结合青岛海尔及控股子公司重庆日日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情况,重庆日日顺拟与FPA签订《Distribution Agreement》,由重庆日日顺在中国境内销售FPA指定的产品,重庆日日顺取得该等产品的排他性的销售许可。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Fisher & Paykel Appliances Limited是一家以生产高端冰箱、洗衣机、 洗碗机、干衣机和灶具为主的全球性家电企业,该公司于新西兰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年5月,青岛海尔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收购该公司20%的股份。青岛海尔董事谭丽霞女士目前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FPA为青岛海尔的关联法人。

    2、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属于首次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FPA为澳大利亚、新西兰交易所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根据青岛海尔以往的经验和合理判断,结合青岛海尔按单采购、分别付款的商业模式,FPA能够按单为青岛海尔提供所需产品,满足公司经营需要。

    三、交易内容及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

    青岛海尔指定全资子公司重庆日日顺作为FPA指定之高端冰箱、洗衣机、 洗碗机、干衣机、灶具等产品在中国境内的独家经销商,并就此交易与FPA签署《经销协议》,协议期限自2010年1月31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

    2、定价政策

    每年由青岛海尔在符合公司经营策略、确保合理利润率的前提下与FPA谈判确定具体产品明细及定价,并在具体订单中列明。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青岛海尔的影响

    FPA是一家以生产高端冰箱、洗衣机、洗碗机、干衣机和灶具为主的全球性家电企业。目前该公司每年生产约120万台高端家电,其生产基地分布于新西兰、美国、意大利及泰国,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新西兰拥有55%的市场份额,位居市场第一;在澳洲拥有18%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二;在美国和欧洲市场专注于高端消费群体的研究,其产品以精湛的工业和技术设计以及高品质著称。公司与FPA进行合作,在国内销售FPA产品,将有助于青岛海尔与FPA共享双方市场资源、供应链资源,发展高端家电产品,进一步提高青岛海尔高端产品的业务实力,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青岛海尔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青岛海尔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相关合同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有效期等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根据交易所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青岛海尔指定其控股子公司重庆日日顺与Fisher & Paykel Appliances Limited签订《经销协议》,该协议文本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报青岛海尔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经销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

    甲方:重庆日日顺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Fisher & Paykel Appliances Limited;

    2、关联交易内容:甲方成为乙方指定之产品在中国境内的独家经销商;

    3、结算方式:120天远期信用证;

    4、生效日期:2010年1月31日

    5、协议期限:自2010年1月31日至2024年5月24日止;

    6、其他主要条款:协议需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青岛海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2009年第二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此议案。

    (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此项议案的表决符合国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此项关联交易及上述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经销协议》。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