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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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6,115,97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2月21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28日,股票复牌日为2006年8月30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丰城矿务局 | 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安源股份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 因江西省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仍在制定,因此公司的长期激励计划尚在讨论中,丰城矿务局暂未履行该承诺 |
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 | 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未表示意见或者明确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安源股份4,943,312股),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日前以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出售给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全额收购;如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明确要求取得定向转增的股份,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可代为支付对价,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已履行承诺(公司其他非流通股东为取得上市流通权,严格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对价,都不存在垫付对价的情形) |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除了公司于2007年9月3日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3,884,030股上市外,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化。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改实施日 | 变动数 | 第一次解除限售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40,000,000 | -3,884,030 | 136,115,97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40,000,000 | -3,884,030 | 136,115,97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29,232,000 | 3,884,030 | 133,116,03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29,232,000 | 3,884,030 | 133,116,030 | |
股份总额 | 269,232,000 | 0 | 269,232,000 |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1)公司股改实施后,公司原控股股东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源”)将其持有公司135,056,688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70,400,000股转让给了丰城矿务局,公司股东江西省煤矿机械厂和分宜特种电机厂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53,094股的股权转让给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行已将其持有的萍乡裕华大企业总公司经法院裁定抵偿债务的安源股份353,094股转让给萍乡市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泰公司”)。上述股权过户手续于2006年12月19日完成。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丰城矿务局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06,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景泰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3,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江西省煤矿机械厂和分宜特种电机厂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萍矿集团”)于2007年3月26日将其全资子公司新锦源向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萍矿集团依法承继其全资子公司新锦源持有本公司64,658,950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4,656,688股,流通股2,262股。萍矿集团已于2007年8月3日完成相关股权过户手续。该股权过户完成后,萍矿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4,656,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2%。
(3)景泰公司与萍矿集团国外分公司等5家企业组建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公司”),景泰公司于2007年5月22日办理了工商注销手续,其持有的安源股份353,094股相应由中鼎公司承继,中鼎公司已于2007年8月3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该股权过户完成后,中鼎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3,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4)西安交通大学自股改实施后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30,936股于2007年9月3日全部解除限售。
(5)江西鹰潭东方铜材有限责任公司自股改实施后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3,094股于2007年9月3日全部解除限售。
(6)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2月4日更名为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动。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自股改说明书刊登以来,安源股份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源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则,对公司相关股东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下列核查意见:
1、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2、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各项承诺,尚未完全履行股改承诺的相关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不影响股改承诺的履行;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备上市流通资格。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6,115,97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2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丰城矿务局 | 70,400,000 | 70,400,000 | 0 |
2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4,656,688 | 64,656,688 | 0 |
3 |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706,188 | 706,188 | 0 |
4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53,094 | 353,094 | 0 |
合计 | 136,115,970 | 136,115,970 | 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股改实施后,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因股权转让发生变更(详见前述第三项第2条),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时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股权转让变更前)的差异对比如下:
(1)股东变更的差异情况
股改说明书所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 本次申请上市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锦源 | 135,056,688 | 50.16% | 丰城矿务局 | 70,400,000 | 26.15% |
萍矿集团 | 64,656,688 | 24.02% | |||
分宜特种电机厂 | 353,094 | 0.13% |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706,188 | 0.26% |
江西省煤矿机械厂 | 353,094 | 0.13% | |||
萍乡裕华大企业总公司 | 353,094 | 0.13% | 中鼎公司 | 353,094 | 0.13% |
合计 | 136,115,970 | 50.56% | 合计 | 136,115,970 | 50.56% |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的差异情况
股改说明书所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 本次申请上市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 可上市流通时间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 可上市流通时间 |
新锦源 | 13,461,600 | G+12个月后 | 丰城矿务局 | 70,400,000 | 2009年12月21日 |
26,923,200 | G+24个月后 | ||||
萍矿集团 | 64,656,688 | 2009年12月21日 | |||
135,056,688 | G+36个月后 | ||||
分宜特种电机厂 | 353,094 | G+12个月后 |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706,188 | 2009年12月21日 |
江西省煤矿机械厂 | 353,094 | G+12个月后 | |||
萍乡裕华大企业总公司 | 353,094 | G+12个月后 | 中鼎公司 | 353,094 | 2009年12月21日 |
合计 | 136,115,970 | 合计 | 136,115,970 |
注:G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第一个交易日。
丰城矿务局、萍矿集团、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景泰公司(现为中鼎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在收购安源股份股权的同时作出了长期持股承诺,承诺在受让股份后三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于安源股份实施配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而增加的股份。因此,丰城矿务局、萍矿集团、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鼎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限售期自股份完成过户之日即2006年12月19日起至2009年12月18日。
5、说明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公司于2007年9月3日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3,884,030股上市,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6,115,970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36,115,970 | -136,115,970 | 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36,115,970 | -136,115,97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33,116,030 | 136,115,970 | 269,232,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33,116,030 | 136,115,970 | 269,232,000 | |
股份总额 | 269,232,000 | 0 | 269,232,000 |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