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09年12月4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 年12月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09 年12 月7 日接到公司聘请的境内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更名通知: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由“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后事务所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合并后的事务所将成为一家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将会以更强有力的资质、更严谨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故公司拟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9-054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9 年12 月29 日(星期二)上午10:00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 股权登记日:2009 年12 月25 日(星期五)
● 股东登记时间:2009 年12 月28 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4:00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召开时间:2009 年12 月29 日(星期二)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09 年12 月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拟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 年12 月28 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85710735
传 真:(010)85710505
联 系 人: 张雪梅 杜继锋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2 月11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注1] | 反对[注1] | 弃权[注1] |
一 | 《关于公司拟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注2]:
2、身份证号码[注2]:
3、股东帐户: 持股数[注3]:
4、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 年 月 日[注4]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