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扩大澳门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范围
2009年1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苗燕
每人每天可兑换限额上调至2万元
⊙记者 苗燕
央行昨日发公告称,为进一步满足澳门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为澳门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
据介绍,此次开放的业务范围包括授权澳门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为澳门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提供清算服务;将澳门人民币业务指定商户的范围扩大至包括在澳门提供“通讯”、“教育服务”以及“会议展览”行业的商户;将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次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安排对于便利内地与澳门的人员往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该负责人表示,上述安排将在各项技术准备完成后,于近期内陆续实施。央行将继续支持澳门经济、贸易、投资以及澳门人民币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