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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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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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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27版:信息披露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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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09-043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11日在深圳东部华侨城茵特拉根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秋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龙秋云先生、彭益先生、罗伟雄先生、张华立先生、袁楚贤先生、曾介忠先生、尹志科先生、毛小平先生、黄升民先生、熊澄宇先生、汤世生先生、陈玮先生、龚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黄升民先生、熊澄宇先生、汤世生先生、陈玮先生、龚光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因工作需要及独立董事任期的相关规定,熊云开先生、周竟东先生、王利民先生、喻国明先生、伍中信先生、胡志斌先生、李肃先生不再提名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对熊云开先生、周竟东先生、王利民先生、喻国明先生、伍中信先生、胡志斌先生、李肃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三: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四: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1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秋云:男,46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编辑职称,曾任湖南电视台记者,湖南电视台办公室主任,湖南电视台广告部主任,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总经理、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总经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龙秋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152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 益:男,52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主任编辑,曾任湖南电视台记者,湖南电视台办公室副主任,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节目公司总经理,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节目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彭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620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伟雄:男,47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主任编辑,曾任湖南广播电视报社广告部主任,编辑部主任,副总编辑,总编辑,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告分公司总经理。

      罗伟雄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华立:男,45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电视台记者,湖南电视台《晚间新闻》制片人,湖南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总监,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副总经理,湖南电视台第一副台长、总编辑。

      张华立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单位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楚贤:男,51岁,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财务副总监,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袁楚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348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介忠:男,57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省广播电视厅微波总站工程技术管理科科长,湖南省网络传输中心副主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网络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介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154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尹志科:男,45岁,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赴日本国中京大学法学部留学,曾任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处级研究员、副处长、城市处处长,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县长,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志科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毛小平:男,47岁,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电视机厂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财务总监,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毛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464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升民:男,54岁,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广播学院教授、新闻系副主任、新闻学广告学专业方向硕士导师,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广告学系主任。现任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国际广告协会中国分会个人委员,中国广告主协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升民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澄宇:男,55岁,美国杨百翰大学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国家信息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澄宇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汤世生:男,53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洋浦分行行长,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第一副总裁,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汤世生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 玮:男,45岁,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总裁,CIVC Fund合伙人。现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玮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龚光明:男,47岁,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于1984年至2002年在江汉石油学院经济管理系工作,曾在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参与中国石油海外上市工作,于1999年至2002年兼任皇明太阳能集团高级经济顾问。现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龚光明未在公司任职,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09-044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升民先生、熊澄宇先生、汤世生先生、陈玮先生、龚光明先生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黄升民、熊澄宇、龚光明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汤世生、陈玮将及时参加独立董事资格认证的培训,待取得相应资格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09 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09-04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升民,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

      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升民

      2009年12月11日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熊澄宇,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

      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熊澄宇

      2009年12月11日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汤世生,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

      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资格认证的培训,待取得相应资格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汤世生

      2009年12月11日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玮,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

      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资格认证的培训,待取得相应资格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玮

      2009年12月11日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龚光明,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

      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龚光明

      200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09-04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148、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

      3、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升民先生、熊澄宇先生、汤世生先生、陈玮先生、龚光明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没有《公司法》第 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升民先生、熊澄宇先生、汤世生先生、陈玮先生、龚光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喻国明 伍中信 胡志斌 李 肃

      200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09-04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11日在深圳东部华侨城茵特拉根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元珍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由三人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熊云开先生、陈道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致选举王济民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因工作安排,宋元珍女士、陈罗坤先生不再提名为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宋元珍女士、陈罗坤先生任职期间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感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2月11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熊云开:男,59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电视台办公室副主任、广告信息部副主任,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告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熊云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089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道德:男,53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国防科技大学财务处处长,湖南省广播影视集团资产财务部副主任,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资产财务部主任,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董事长。

      陈道德先生在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济民:男,53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营师,曾任湖南电视台技术部播出科科长、广告部业务科长,湖南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经理,湖南影视会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济民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59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