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09年12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科技大楼八楼三号会议室召开。杜尧、郭勇、王厚勇、吴启宏、邓在春、郭兆海、李英德、黄伟民、陈良共9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夏宇昕、陆卫杰同志任职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夏宇昕同志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兆海同志不再担任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陆卫杰同志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邓在春同志不再担任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新任董事会秘书取得董秘培训合格证书之前,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夏宇昕、陆卫杰同志简历请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法律部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不良应收账款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目前有581笔共计1,499.44万元的应收账款因债务人经济恶化、单位破产注销等原因已形成呆坏账, 其中5年以上应收账款为1,267.58万元,占总损失金额的84.54%,考虑到这些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金大部分已经提足,催收成本和管理成本过高,长期挂账已无任何意义。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不良应收账款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应收账款核销流程对上述应收账款逐笔进行了申报和确认,在董事会通过后对上述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同时,公司将以账销案存的形式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管理。本次核销后,对控股子公司晨光东螺损益的影响总额为29.87万元,对母体损益影响总额为274.20万元,总体对损益的影响为304.07万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晨光弗泰公司搬迁和土地置换补偿事宜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晨光弗泰公司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22559平米(34亩),建筑面积6885.12平米,实际生产厂房面积4000平米,目前已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而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弗泰公司现址已划为商贸区,现址扩建规划很难批复,同时现址土地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土地产权证和建筑产权证不统一、土地使用期限较短等两方面的问题。经过与开发区管委会的多次谈判协商,公司同意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另行选址开发,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公司一定的土地置换补偿金及优惠条件,补偿方案如下:
土地补偿:原占地面积22559平米无偿置换,再补偿300元/平,补偿金额为677万元;建筑补偿:建筑及辅助设施以6885平米为基数按2000元/平补偿,补偿金额为1377万元;置换地折算补偿:按地级地价483元/平,补偿金额为1089.6万元;“规费减免”两项共计105万元;按照拆迁后同比“理论价值”,本次搬迁补偿金额共计3248.6万元。弗泰公司现土地及建筑物资产现值为2100.87万元;收购时土地及建筑物资产为1516.46万元。拆迁后增值1147.73万元(不考虑拆迁费用),相比收购价则增值1732.14万元。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6日
附件:夏宇昕、陆卫杰同志简历
一、夏宇昕同志简历
夏宇昕,男,1960年1月生,籍贯江苏泗洪,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兼市场部部长。曾任南京晨光机器厂三分厂厂长;航天晨光专用车辆分公司总经理;北京晨光天云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航天晨光金属软管分公司总经理。
二、陆卫杰同志简历
陆卫杰,男,1964年7月生,籍贯江苏靖江,中共党员,博士后,研究员,现任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特种车辆分公司总经理。曾任南京晨光机器厂设计所设计室主任、企业发展部副部长;航天晨光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
航天晨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夏宇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卫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公司聘任夏宇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卫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英德、黄伟民、陈良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