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17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有关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12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11月17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12月15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9年11月17日起至2009年12月15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9年12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12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17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12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12月17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0755)82990391;
3、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山西证券、湘财证券、天相投资、金元证券、齐鲁证券、国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世纪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东莞证券、江南证券、招商证券、安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海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华鑫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中山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投证券、方正证券、信达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宏源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6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中国建设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同时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09年12月17日起,增加中国建设银行代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302)、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163303)的销售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12月17日起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开户和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到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指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开户和申购等业务。
二、基金定投业务
1、申购费率:“基金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与一般申购费用相同(优惠活动和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2、扣款金额:参与“基金定投业务”的上述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额为100元;可由投资者指定约定扣款日,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3、业务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定投业务可能也同时暂停,具体开放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 http://www.ccb.com/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 http://www.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6日
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86号文核准,于2009年11月1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09年12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基金代销机构协商,决定延长本基金募集期,募集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09年12月18日延长至2009年12月25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中信证券、齐鲁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山西证券、信达证券、宏源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证券、东吴证券、东海证券、华鑫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安信证券、方正证券、国海证券、广发华福证券等多家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6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