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4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
2009年12月1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的议案》;
京科发电成立于2007年7月2日,负责筹建内蒙古科右中电厂1×330MW空冷供热机组工程,该工程尚未投产。目前注册资本为18,763.1095万元,我公司持股73%,内蒙古蒙祥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蒙祥电力)持股27%。截至2009年9月30日,京科发电共计收到股东投入资本金27,847.07万元。其中,我公司投入资本金25,197.07万元,蒙祥电力投入资本金2,650万元,实际股权投资比例为90.5%:9.5%。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上述两股东拟将京科发电的注册资本金调整为33,000万元,其中:我公司认缴出资额30,350万元,占股权比91.97%;蒙祥电力认缴出资2,650万元,占股权比8.03%。
为真实反映京科发电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真实体现股东实际投资及其应当享有的股东权益,并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投资情况将投资京科发电73%的股权,调整为91.97%。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中国境内续发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
为保证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决议规定的范围内处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项,包括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短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金额、利率、期限及其承销方式,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备案文件及材料,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与地点等具体事宜后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结合公司2010年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向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及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