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6届董事会2009年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6届董事会2009年第12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2日书面发出,并于2009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迁入新址办公,拟将章程第五条由“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任港路23号,邮政编码:226006”修改为:“公司住所: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1号,邮政编码:226011”。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司200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递交公司200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编号:临2009—032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0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9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09年12月26日下午2时在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1号公司总部大楼三楼301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12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递交公司200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他审议事项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