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年终报道·宏观
  • 4:年终报道·宏观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能源前沿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价值报告
  • B1:披 露
  • B2:专 版
  • B3:专 版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2009 12 17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5版:产经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5版:产经新闻
    国务院正式批复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
    11月千家重点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3.4%
    资源性产品进口关税
    仍将保持低税率
    财政部微调燃料油进口关税 业内认为幅度太小影响不大
    机构普遍预测
    12月PPI将转正
    国资委:规范央企对外捐赠 维护股东权益
    电厂存煤大降 铁路部门集中抢运电煤
    区域经济
    产业动态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路演公告
    发改委:六举措保天然气供应
    湖北电煤库存快速消耗
    统调火电厂面临停机
    电摩新国标暂缓实施
    2400家厂商重获生机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资委:规范央企对外捐赠 维护股东权益
    2009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对外捐赠行为规范管理,明确对外捐赠支出限额和权限,并将对外捐赠支出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管理,以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在这份名为《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制订和完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对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对外捐赠行为实行统一管理。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承受能力,明确规定对外捐赠支出范围,合理确定集团总部及各级子企业对外捐赠支出限额和权限。中央企业应将日常对外捐赠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细化捐赠项目和规模,严格控制预算外捐赠支出,确保对外捐赠行为规范操作。

      通知强调,各中央企业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责明确,应为企业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中央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对外捐赠管理,采用年度预算总额管理与日常重大捐赠项目备案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方式,通过年度预算管理掌握企业全年捐赠支出的整体安排,通过重大项目备案程序控制企业的大额捐赠支出。

      对于重大捐赠项目的备案管理额度,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捐赠行为实际发生时捐赠项目超过以下标准的,应当报国资委备案同意后实施:净资产小于100亿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100万的;净资产在100亿至500亿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500万的;净资产大于500亿元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1000万的。(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