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的价值
2009年12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公司))
一支股票的价值往往与其背后上市公司的业绩紧密相关,那么权证作为股票的衍生品,其价值从本质上来说代表着投资者对于正股价的预期,和正股价格密切相关。
存续期内的权证一般包括价内权证和价外权证:价内权证是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权证行权价格与行权费用之和低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的认购权证,或者行权费用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和低于权证行权价格的认沽权证;反之则叫价外权证;若二者相等,则为平价权证。
权证的价值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内在价值主要决定因素是标的正股的价格。对于认股权证来讲,其内在价值一般计算公式为对应正股的价格减去行权价格的部分。当正股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权证的内在价值为零。如行权比例为1:1、行权价格为26.91元的上汽CWB1,若在行权期内上海汽车(600104)的股票价格低于26.91元,则上汽CWB1的内在价值为零。
权证的时间价值是买方购买权证而实际支付的价格超过权证内在价值的部分。越是临近行权期,权证的时间价值越低,价平或价外的认股权证于到期日价值将归零。但是,如果认股权证距离到期日还有较长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权证对应的正股价格还有可能出现有利于权证持有人的波动,即权证于到期日或以前还是有可能会变为价内。上述波动的可能性使得内在价值为零的权证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即时间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时间价值并不是随行权期的临近匀速下降的,相反,权证越接近到期日,其时间价值损耗的速度越快。所以对于即将到期的权证,持有人应重点关注权证的内在价值,即关注权证对应的正股股价在到期日前能否高于行权价格。
(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