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09年12月7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09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董事长俞标、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张行、沈伟国、独立董事冯正权、乔文骏、皮耐安、丁以中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参加东方证券配股事宜的议案》后,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本着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配股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按该配股方案,以届时登记在册时公司持有的东方证券股数,按4.5元/股,认购东方证券本次配股,不参与其他股东放弃股份的配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09-025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会议由周伟民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关于参加东方证券配股事宜的议案。
会议对公司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参加东方证券配股事宜的议案。
上述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办理。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