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的核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9年12月11日、12月14日、12月15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异常波动。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申请股票交易自2009年12月17日起停牌。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向管理层、前三大股东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并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09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2009年12月17日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及董事近期无接待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3、经向公司管理层再次询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基本面无重大变化,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内幕交易的情形。
4、经再次核查,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再次询问,公司前三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前三大股东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公司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2、经进一步自查与核实,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