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南京市中山东路486号杏园大酒店3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4,470,284 |
占有权出席并表决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0.00 |
公司总股本(股) | 300,920,340 |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耀平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常修泽先生、温美琴女士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黄燕丽女士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朱蔚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南京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核定为准)的议案;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其中:
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品分销服务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2)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品分销服务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3)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品分销服务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山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4)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品分销服务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5)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品分销服务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6)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品分销服务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7)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药品分销服务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8)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9)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徐州淮海药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向徐州市郊联社大马分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徐州淮海药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向徐州市郊联社大马分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11)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徐州淮海药业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向上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12)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徐州淮海药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1月15日至2011年7月15日期间向江苏银行城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6,447.0284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陈应宁、王峰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