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2月15日以传真、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请的2009年度审计机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生合并事项,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中止聘任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新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1998年9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设立,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0年分别被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企业工委确认为首批可从事金融相关业务审计、首批可从事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的事务所。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0年1月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09年12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9-03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5日以传真、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1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孙宜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更换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9-040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7日(星期四)上午10:0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虹中路263号)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4日
二、会议议题
“关于更换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虹中路263号一楼大厅;
2、登记时间:2010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201103
联系人:殷骏
电话:021-64656465-666
传真:021-64656828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9-041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更换2009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更换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因公司原聘请的2009年度审计机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生合并事项,经综合考虑,公司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2009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1998年9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设立,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0年分别被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企业工委确认为首批可从事金融相关业务审计、首批可从事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规定,我们同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陈亚民、任德祥、孙叔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