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0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167,929.57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3,576.76为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三、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如果债券存续期间内利率发生波动,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由于本次公司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由于公司债券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六、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公司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七、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流通、房地产开发及房地产配套服务,与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状况紧密相关。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诸如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从土地供应、住宅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信贷等各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将对行业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八、截至2008年12月31日,保证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97亿,对外担保余额较大。如果被担保人业务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到期偿还债务,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从而影响其的担保能力。
第一节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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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Jinfeng Investment Co. Ltd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111号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大厦29楼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楼宇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住宅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环境绿化包装,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置换、咨询,建筑设计装潢,休闲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房地产经纪(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票简称: 金丰投资
股票代码: 600606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包永镭
电话:021-63592020
传真:021-63586115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hjftz.com.cn
公司电子邮箱:shjftz@shjftz.com.cn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文件
(一)200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08年10月30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向股东配售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的授权等事项,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亿元。
2、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有股东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3-5年(含当年),具体期限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公司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决定;
5、决议的有效期为至本次公司债券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发行并上市完毕时止;
6、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包括: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等创新条款、是否有担保及担保方式等事项;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2009年9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919号文核准,本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公司债券。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公司债券名称
本次发行债券名称为“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简称“09金丰债”。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亿元。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次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四)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
(六)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9年12月25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0年至2012年间每年的12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次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12年12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次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八)担保
本次公司债券由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等级为AA-。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每年将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十)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十二)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安排见发行公告。
(十三)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四)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
四、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安排
本公司将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次公司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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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阮人旦
住 所: 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
联系电话: 021-63592020
传 真: 021-63586115
经办人员: 高兴、李雪琳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住 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419797
传 真: 021-68419915
项目主办人: 刘平 严强
项目组其他成员: 吕文 张竹烜 冯洪锋 华央平 李凌宇
(三)承销商
公司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联系电话: 010-82292869、010-82295547
传 真: 010-82293691
经办人员: 汪浩 张华
公司名称: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岳献春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联系电话: 010-85252650、010-85253609
传 真: 010-85252644
经办人员: 吉爱玲 贾析勤
(四)律师事务所
名 称: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李昌道
住 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楼
联系电话: 021-63872000
传 真: 021-63353272
经办律师: 李志强 方晓杰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葛明
住 所: 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
联系电话: 021-22288888
传 真: 021-22280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徐艳 陈露 浦未娜
(六)担保人
公司名称: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皋玉凤
住 所: 上海东湖路9号21楼
联系电话: 021-54050308
传 真: 021-54050001
联 系 人: 何启菊
(七)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思源
住 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电话: 0755-82872333
传 真: 0755-82872090
签字评级人员: 黄忠仁 王军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住 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419797
传 真: 021-68419915
联 系 人: 吕文 刘平 张竹烜 冯洪锋 严强 华央平 李凌宇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张育军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2819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 王迪彬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70587
传 真: 021-68870059
(十一)收款银行
名 称: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户 名: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户: 800187023808025001
发行人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三节 担保事项及评级情况
一、保证人基本情况
(一)保证人简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地产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38.96%。地产集团成立于2002年11月,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上海地产集团88.10%的股权。
地产集团注册资本42亿元,法定代表人皋玉凤,经营范围为土地储备、开发,滩涂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旧区改造的投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保证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的母公司财务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21742号《审计报告》和信会师报字(2009)第21743号《审计报告》。上海地产2008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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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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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2) 净资产收益率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3)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速动比率 =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三)保证人资信状况
地产集团作为上海市国资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报告期内在偿还银行债务方面未发生违约行为。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地产集团共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的银行授信,额度为127.5亿元,其中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34亿元。
(四)保证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地产集团累计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55.97亿元,被担保方主要为其下属子公司(包括金丰投资、中华企业、中星集团等)以及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虽然地产集团对外担保金额较大,但其提供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他主要对外担保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整体而言,地产集团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担保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较低。
(五)保证人偿债能力分析
地产集团是国内知名的上海市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资产规模和实力处于上海市国资系统前列。2007年度地产集团在上海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决算主要经济指标排名中均名列前茅,其中2007年底以483.53亿元的总资产位居第8位,以153.21亿元的所有者权益位居第10位,以29.31亿元的利润总额位居第5位,以10.06亿元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位于第4位。
截至2008年底,地产集团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5.52%,净资产收益率10.23%,流动比率为1.51,速动比率为1.49,均处于行业较好水平。同时地产集团拥有很好的银行资信,地产集团尚有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34亿元。
综合以上分析,地产集团总体偿债能力较强。
二、保函的主要内容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债券偿付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为本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亿元公司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次公司债券到期日后二年止。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鹏信评[2008]第052号),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AA级所代表的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注:除AAA级,CCC级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发行上市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的前身为原嘉丰股份。嘉丰股份于1991年12月10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沪府办(1991)155号文批准,由原上海嘉丰棉纺织厂改制,于1992年2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以(92)沪人金股字第2号文批准发行股票,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7,063,180股,其中发起人国家股5,913,180股,向社会公开招募法人股150,000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1,000,000股(包括内部职工股2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7,063.18万元。公司于1992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0606。
二、公司股本变化及结构变动情况
(一)1992年首次公开发行及股票拆细
1992年3月27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7,063.18万元。1992年11月28日,嘉丰股份董事会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拆细申请,1992年12月1日,嘉丰股份股票每股面值由10元拆细为1元,拆细后嘉丰股份总股本变为70,631,800股。
(二)1993年配股
1993年5月3日,嘉丰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配股议案,并于1993年6月11日获上海市证管办(1993)031号文批准,向全体股东以10:7的比例配股,配股价为2.5元/股。本次配股国家股股东放弃配股认购权,流通股股东和职工内部股股东合计认购配股8,217,356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78,849,156股,其中:国家股58,892,720股,持股比例为74.69%;社会公众股为19,956,436股(包括内部职工股3,400,000股),持股比例为25.31%。
(三)1995年派送红股
1995年公司根据199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1994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实施后股份总数达到86,734,072股。
(四)2000年派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0年公司根据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1999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5股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4.5股股本,送股转增后股本达到164,794,737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五)2002年增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2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增发了57,200,000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11.55元。本次增发的股票已于200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交易。
(六)2002年调整股本结构
2002年6月25日,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股本结构的议案,将公司披露的流通股股数98,908,592股按实际股数调整为98,897,755股,使流通股减少11,197股。
(七)2002年派送红股
2001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2001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2股红股,以最新总股本221,983,54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48475股,公司股份总数为254,942,546股。
(八)2004年股权划转
2004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资产权(2004)894 号文《关于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房地集团与地产集团签订了《国家股划转协议》,前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141,360,947股国家股无偿划转给后者持有。地产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房地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九)2005年派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5年公司根据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4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公司总股本达到280,436,801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十)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7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46,227,711股。公司控股股东地产集团持有的国家股由155,497,042股变更为109,269,331股,流通股股数由124,939,759股变更为171,167,470股,总股本保持不变。
(十一)2006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6年公司根据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5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达到308,480,481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十二)2007年派送红股
2007年公司根据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股1.5股,实施后总股本达到354,752,554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十三)2008年派送红股
2008年公司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7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施后总股本达到390,227,810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90,227,810股,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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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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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组织结构
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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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皋玉凤
注册资本:4,2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土地储备、开发,滩涂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旧区改造的投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08]第22784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地产集团(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483.25亿元,总负债330.04亿元,净资产153.22亿元,资产负债率68.29%,2007年利润总额29.31亿元,净利润18.9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净额118.73亿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地产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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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10版)
公司/本公司/金丰投资/发行人 | 指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募集说明书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募集说明书摘要 |
主承销商/保荐人 | 指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之投资者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亿元的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行为 |
股东大会/董事会 | 指 |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发行人律师 | 指 |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
财务审计机构/安永华明 | 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 | 指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担保人/地产集团 | 指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房地集团 | 指 | 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
嘉丰股份 | 指 | 上海嘉丰股份有限公司 |
普润地产 | 指 | 上海普润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中华企业 | 指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旧会计准则/原会计准则 | 指 | 2007年1月1日前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
新会计准则 | 指 |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
结算面积 | 指 | 在会计上已经确认为当期收入的物业的建筑面积 |
结算金额 | 指 | 在会计上已经确认为当期收入的物业所对应的收入金额,即会计核算所指的当期“房地产销售收入” |
代理 | 指 | 房地产中介机构基于开发商的授权而发生的房屋代理销售行为 |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 2009年12月23日 |
预计发行日期: | 2009年12月25日、2009年12月28日-2009年12月30日,共4个工作日 |
网上申购期: | 2009年12月25日 |
网下认购期: | 2009年12月25日、2009年12月28日-2009年12月30日 |
项 目 | 2008年12月31日 | |
合并报表口径 | 母公司报表口径 | |
总资产 | 48,856,952,634.65 | 20,789,718,685.12 |
所有者权益 | 16,455,269,975.30 | 11,326,326,481.55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1,298,057,924.33 | 11,326,326,481.55 |
项 目 | 2008年度 | |
合并报表口径 | 母公司报表口径 | |
营业收入 | 9,000,940,182.47 | 57,777,367.07 |
净利润 | 1,773,883,019.39 | 1,158,476,529.36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4,017,673.58 | 1,158,476,529.36 |
项 目 | 2008年12月31日 | |
合并报表口径 | 母公司报表口径 | |
资产负债率 | 66.32% | 45.52% |
净资产收益率 | 10.21% | 10.23% |
流动比率 | 1.57 | 1.51 |
速动比率 | 0.58 | 1.49 |
股份类别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
1、国家持股 | 132,536,885 | 33.96%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32,536,885 | 33.9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7,690,925 | 66.04% |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外资股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257,690,925 | 66.04% |
三、股份总数 | 390,227,810 | 1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股) |
1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股东 | 38.96 | 152,048,275 | 132,536,885 |
2 | 陈懿华 | 其他 | 0.44 | 1,716,000 | 0 |
3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3 | 1,665,026 | 0 |
4 | 上海圣维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 | 0.33 | 1,280,132 | 0 |
5 | 潘恒林 | 其他 | 0.30 | 1,170,840 | 0 |
6 | 蒋建珠 | 其他 | 0.22 | 849,610 | 0 |
7 | 黄斌 | 其他 | 0.21 | 825,700 | 0 |
8 | 岳杰 | 其他 | 0.18 | 715,800 | 0 |
9 | 王萍 | 其他 | 0.16 | 620,000 | 0 |
10 | 金文洪 | 其他 | 0.16 | 616,230 | 0 |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