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控股股东所持华耀公司90.83%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购华耀公司90.83%股权的议案》,详细见公司于2009年12月12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了华耀公司90.83%股权举牌申请。2009年12月18日,该股权挂牌期满,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公司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以协议方式竞得华耀公司90.83%的股权。2009年12月22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签署了该项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双方:转让方(甲方)为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受让方(乙方)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华耀公司90.83%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人民币6199.15万元。此交易价格为交易标的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价格。乙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期间收益和风险承担:交易标的评估基准日为 2009 年9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
公司将于近期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