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12 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5人全部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11日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决议: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由于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授权于2009年1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09年1月9日再次召开了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决议,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授权将于2010年1月9日到期。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截至目前,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批文仍在中国证监会签批过程中。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该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内容详见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董事会拟定2009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续租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海通证券大厦的品质、位置以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确定,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续租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两年。年租金约人民币565万元。 物业拥有方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8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5点。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肇嘉浜路777号东安路8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
●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重大提案
1、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5、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6、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制度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12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为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5、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6、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月6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9层
3、登记方式:
⑴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⑵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相关说明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其他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点: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21-63410710 邮政编码:200001
传 真:021-63410712 联系人:尚俊萍
附件 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816 | 安信投票 | 6 | A股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 1元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 2元 |
3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元 |
4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元 |
5 |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5元 |
6 |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制度的议案 | 6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安信信托”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816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816 | 买入 | 1元 | 2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09-019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11日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决议: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由于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授权于2009年1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09年1月9日再次召开了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决议,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授权将于2010年1月9日到期。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截至目前,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批文仍在中国证监会签批过程中。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该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安信信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内容详见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董事会拟定2009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侯勤女士由于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股东推荐拟提名马惠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同时侯勤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
选举马蕙莉女士为监事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马惠莉简历
马惠莉,女,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 黄浦区第三届党代表。曾任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三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09-020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09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决议:公司与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续租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两年。年租金约人民币565万元。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物业拥有方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前认可了上述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海通证券大厦的品质、位置以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确定,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续租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两年,年租金约人民币565万元。因物业拥有方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春景、宋沈建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方介绍
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由香港东城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香港创安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州房屋动拆迁公司投资入股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美金,总资产额10亿元人民币。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0.32%。
三、关联交易方标的的基本情况
鉴于租赁期限已经到期,公司继续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用本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为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价格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及考虑目前的商业物业管理市场后确定,续租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29层整层(1700.16平方米),续租原则:(1)租赁时间两年,起始2009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止。(2)租金每平方米为9.10元/天,年租金约人民币565万元,租赁期间租金两年不变;(3)支付方式为公司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01日之前支付三个月租金。董事会认为租赁协议及物业管理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