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2009—021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