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义务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09-017
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控股股东上海市
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本公司
股份义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糖集团”)自2008年9月3日至2009年9月2日累积增持本公司股份4,811,657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2%,并于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详见2009年9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96号),核准豁免控股股东烟糖集团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本公司4,534,559股股份,因继承而增持本公司277,098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120,797,15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