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3日,在中新大厦703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60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0,439,424股,S股股东或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8,000股。与会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81,346,028股,占股份总数的49.0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未有符合证监发[2004]118号《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所称重大事项。会议由董事长郝非非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决议如下:
一、有关张建津先生连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181,346,028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届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本项议案。
二、有关邵彪先生连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181,346,028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届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本项议案。
三、有关郝非非先生连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181,346,028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届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本项议案。
四、有关韩露兰女士连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181,287,864股赞成,58,164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届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通过了本项议案。
五、有关公司获得2.8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181,287,864股赞成,58,164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届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通过了本项议案。
六、有关恢复分公司新新制药厂制剂车间生产经营的议案。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181,346,028 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占出席本届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本次大会投票表决,既定的六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本次大会经国嘉律师事务所李丽萍律师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09-033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09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选举郝非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