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09-02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 年12 月23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银川虹桥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初育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经经世律师事务所刘爱国律师现场见证。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3,616,6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8.630%。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123,616,630 | 123,616,630 | 0 | 0 | 100% |
2、《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123,616,630 | 123,616,630 | 0 | 0 | 100% |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经世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2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