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成立
2009年12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翀
⊙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日前正式成立。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多层次发行审核机构设置构架已经明晰。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创业板证券发行的法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监管创业板证券发行活动;监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与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的相关的保荐业务;协同拟订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规则,负责创业板发审委组建及运行。
早在今年6月,证监会即成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办公室,为创业板筹备、设立和运行履行了相关职能。经中编办批准,创业板部于日前正式成立。
至此,中国证监会已经初步完成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的发审监管机构设置。其中,发行部负责主板(包括中小板)的发审监管,创业板部负责创业板发审监管,公众公司部负责三板发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