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2009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参加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公司竞得杭政储出[2009]10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在2009年12月31日前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杭政储出[2009]102号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1、地块位置:位于江干区(彭埠单元FG-01-R21-01地块),东至彭埠单元G12-03地块绿地工程,南至彭埠单元白石港(德胜路-机场路)整治工程,西至下宁路北段(德胜路-机场路)道路工程,北至彭埠单元G12-03地块绿地工程;
2、出让面积及地上建筑面积:出让面积为46,48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34,812.3平方米;
3、用地性质及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配套商业、办公用地为40年;
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9,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5、成交价格:人民币171,000.0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6、付款方式:根据招标公告,签订《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公司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支付出让金总额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公司已支付的挂牌竞买保证金可抵冲该定金。土地出让金分三期支付:2010年4月31日前支付出让总价款总额的30%;2010年8月31日前支付出让总价款总额的20%;余下金额在2010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已支付的定金抵冲本期出让金。最终以《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签订为准。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0 年召开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不超过50 亿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12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为522,350万元人民币,对于超过授权的额度,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符合公司土地储备策略,将增加公司权益储备土地面积46,487平方米,权益容积率建筑面积134,812.3平方米,预计项目收益率不低于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本次成交土地款,根据招标公告规定将在2010年12月31日前分期支付,公司将通过销售回笼资金方式自筹解决。
三、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是基于上述项目按照目前市场的状况为基础进行测算的,但由于宏观经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存在周期性波动,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