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及调增2009年业绩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11001097,有效期3年(证书签发日期为2009年07月23日)。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公司从2009年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政策。公司将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业绩预告修正
(一)预计的本年业绩
1、业绩预告期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
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2008年度增加30%-50%。
(二)上年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992,000.88元。
2、基本每股收益:0.76元/股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公司2009年度预计净利润比2008年度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为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公司从2009年起三年内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政策,因此公司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比2008年度增加30%-50%。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2009年度业绩预计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业绩完成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