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09年12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09年12月23日在乌鲁木齐市绿城玫瑰园一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设立副董事长一至二名。”
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金额为50,124,108.27元,置换补充公路工程运营资金项目金额为67,504,922.18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姜德鑫、刘涛对该议案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在中国银行新疆分行2009-2010年度授信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的上年度授信已于2009年12月3日到期,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顺利进行,向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申请13.60亿元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1.60亿元2年期贷款,8亿元保函,4亿元信贷证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在华夏银行新疆分行2009-2010年度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顺利进行,向华夏银行新疆分行申请6.50亿元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1.00亿元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亿元保函,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组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为郑石桥(主任)、刘涛、朱建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将在《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朱胜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春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张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由于张华先生工作调动原因,根据本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详见《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一、陈刚先生个人简历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2年4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师物资经销总公司机电科科长、副总经理;兵团建工集团特机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机械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2009年12月23日,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朱胜军先生个人简历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0月,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历任兵团建工集团特机分公司砼拌合厂会计、财务部会计、海外事业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部长。
截止2009年12月23日,朱胜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三、朱春燕女士个人简历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7年11月,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出纳、上市办科员、海外事业部会计。现任证券部主办科员。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09-008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09年12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09年12月23日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核查,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09-009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94号”文核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34.575万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1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09)第011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09 年12月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17,629,030.45元,其中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50,124,108.27元,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67,504,922.18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招股说明书 承诺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
一、 |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 276,590,000.00 | 50,124,108.27 |
1 | 土石方设备 | 19,680,000.00 | 9,721,500.00 |
2 | 运输设备 | 30,202,000.00 | 9,392,100.00 |
3 | 混凝土设备 | 13,002,000.00 | 10,157,975.00 |
4 | 桥隧设备 | 58,641,000.00 | 3,505,580.00 |
5 | 路面设备 | 87,698,000.00 | 17,346,953.27 |
6 | 养护专用设备 | 59,000,000.00 | - |
7 | 其他设备 | 8,367,000.00 | - |
二、 | 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 | 100,000,000.00 | 67,504,922.18 |
合 计 | 376,590,000.00 | 117,629,030.45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09]1044号《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09年12月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50,124,108.27元,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67,504,922.18元,合计金额为117,629,030.45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 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市场竞争力,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09-010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月12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22号北新路桥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5日
7、登记时间:2010年1月8日11:00-18:00时
二、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2010年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公司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22 号
邮政编码:830018
电话:0991-6686277 传真:0991-6694420
联系人:朱胜军、朱春燕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09-011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其辞职申请。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华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对张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