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9年12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7 股票简称:秦岭水泥 编号:临2009-055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依据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铜中法民破字第01-15号《民事裁定书》批准的《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2,809,935股和限售流通股2,016,000股执行冻结。其中:
一、轮候冻结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70,480,338股,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12月23日,冻结期限为一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本次司法轮候冻结包括在此期间产生的孳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二、冻结其他股东(62,297户)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02,329,597股和限售流通股2,016,000股。冻结起始日2009 年12 月22日,冻结终止日2010 年12 月22日。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