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9年12月18日,本基金A类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7,236,612.25元,B类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5,881,593.13元。本基金A类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派发红利0.2元, 本基金B类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派发红利0.15元。收益分配时间、收益分配对象、收益发放办法及咨询办法等事项请查阅2009年1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分红预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6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8月8日生效。截至2009年12月18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755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9年12月18日,本基金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136,545,989.29元。本基金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元。
收益分配时间、收益分配对象、收益发放办法及咨询办法等事项请查阅2009年1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分红预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6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22日生效。截至2009年12月18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276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9年12月18日,本基金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44,066,353.16元。本基金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元。
收益分配时间、收益分配对象、收益发放办法及咨询办法等事项请查阅2009年1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分红预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