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于2009年12月25日以传真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公司共有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参加了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购置土地新建场地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深水开发战略,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到在南方没有深水大型工程船舶后勤基地以及南海和当前荔湾3-1深水气田项目开发的要求,公司决定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购置土地新建制造基地。
该场地功能定位:深海工程大型浮式设施建造基地、水下工程设施包括水下管汇、水下工艺装置、海底管道终端、跨接管和连接器等核心水下产品建造和测试基地、海底管道卷铺基地以及深水安装船队补给支持基地。建成后将成为大型深水海洋工程基地,为加快公司储备深水油气田开发能力和抢占南海深水油气田资源提供有力支持和重要保障。
董事会同意公司购置土地新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场地,土地面积约295万平方米。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规划分期建设,首期投资额约10亿元,并计划于2010年建成。场地分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待编制完成后再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