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09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09-37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28日,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09司冻263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2,714,028股及孳息被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2009年12月25日至2011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备查资料: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