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6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银座泉城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6852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临沂尚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临沂尚城置业有限公司7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5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二、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5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8525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批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商品房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4号鲁商·泉城中心城市广场的商业用商品房71401.86平方米,价格为每平方米12000元;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33671.81平方米,价格为每平方米2770元。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600794900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4459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批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竞购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竞购由关联方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和山东世界贸易中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的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600794900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436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反对9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孙国旗、刘亚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ST鲁置业 编号:临2009-056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购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竞购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竞购由关联方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和山东世界贸易中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的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现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以18294.64万元人民币的挂牌底价竞得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23 股票简称:ST鲁置业 编号:临2009-057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200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明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关于下属公司青岛鲁商地产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下属公司青岛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青岛开发区支行申请开发贷款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三年,执行基准贷款利率,采用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方式(1、以土地使用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0947006号土地作土地抵押;2、以土地使用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074090号土地及该地项目一期1#、2#、3#、4#房地产在建工程作第二顺位抵押),该项借款主要用于青岛鲁商地产有限公司“鲁商·蓝岸国际”项目的开发建设。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