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ΟΟ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2、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28日上午9:00在东安动力8#301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88,640,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47%。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连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序号 | 议 案 | 表 决 结 果 | |||
赞成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股份数 | 弃权股份数 | ||
1 | 关于增加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6,747,100 | 100% | 0 | 0 |
2 | 关于向关联方贷款的议案 | 36,747,100 | 100% | 0 | 0 |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上述两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黑龙江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名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中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09-02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权划转至中国长安
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11日,公司已发布《关于中航工业向中国长安转让即将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的提示性公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拟将其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后获得的东安动力股权(将持有54.51%东安动力股权)划转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
近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我公司54.51%股权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划转至中国长安,待相关手续完善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股权变更事宜。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