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9—2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7日,会议应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实际发出通讯表决票1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3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并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请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办理与出资设立大兴华夏村镇银行相关各项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华夏银行作为唯一出资人出资人民币壹亿元设立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高级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村镇银行设立相关的各项事宜,以及日后向大兴区政府推荐的各类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的相关事项;同意成立大兴华夏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组建村镇银行的全部具体工作职责,以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审批工作;授权赵军学先生签署与村镇银行设立有关的各项相关文件(包括与大兴区政府签署合作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