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9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58 股票简称:国旅联合 编号:2009-临022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股东“重庆上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李海娜、李卫传来三方于2009年12月22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主要内容为:
一、各方应在每次重庆颐尚温泉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就董事会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委派的董事在表决前,应事先告知另两方委派的董事其投票决定。各方应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采取与另两方委派的董事完全相同的决定。
二、各方应在每次重庆颐尚温泉股东会议召开之前,就股东会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各方承诺在股东会表决时,采取与另两方完全相同的决定。
三、各方确认,上述一致行动的约定仅适用于开发重庆颐尚温泉二期的土地开发,原有的一期温泉经营仍应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为主。
四、各方一致同意,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二年有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随时书面通知另两方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的终止将导致本协议的全部终止。
根据现行有效的《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重庆上宏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李海娜、李卫分别持有公司24%、11%、20%的股权。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