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盈亏平衡点的计算
2009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权证的盈亏平衡点是指在不考虑行权费用的前提下,使得权证持有人能够实现盈亏平衡的正股价格。以认购权证上汽CWB1为例,在行权期内权证的盈亏平衡点即权证的行权价。权证持有人应在上海汽车(600104)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26.91元/股时行权,否则权证不具有行权意义,贸然行权将会遭受较大损失。每份权证行权损益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行权损益=行权时正股市场价格-行权价格。
上海汽车(600104)2009年12月25日的收盘价为26.90元/股。如果在行权期,即2009年12月31日(周四)至2010年1月7日(周四)之间上海汽车的股价下跌至25.91元/股,则每行权一份上汽CWB1的损益=25.91-26.91=-1元,即每行权一份上汽CWB1就亏损1元。如果投资者行权1,000份上汽CWB1,将蒙受1,000元的损失。
如果在行权期内上海汽车的股价上涨至28元,则每行权一份上汽CWB1的损益=28-26.91=1.09元,即每行权一份上汽CWB1可以受益1.09元。同样,如果投资者行权1,000份上汽CWB1,将获得1,090元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损益测算并不包括权证自身的购买成本,投资者计算行权的盈亏平衡点时还须考虑权证的购买成本(认购权证的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权证价格×行权比例),并结合自身对标的股票的预期判断是否行权。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