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田侃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明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陈代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陈代华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2、关于聘任李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文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李文,男,55岁,毕业于清华大学建工系给排水专业,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总经理陈代华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认为李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文为公司总经理。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