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蕾
备受关注的保险会计新规正式出炉。记者昨日获悉,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规定》。并称,根据模拟测试结果,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执行《规定》后,净资产和净利润会有所增加。
目前,A+H股上市保险公司两地年报存在一定差异。如,在保费收入确认方面,A股年报未进行保险风险和其他风险分拆以及重大保险风险测试,H股年报则进行了上述分拆和测试,导致A+H股年报保费收入确认差异;在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方面,A股年报按照保监会制定的精算规定进行计量,H股年报均参照或部分参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导致A+H股年报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金额不同。
针对这些差异性,《规定》主要规范了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规定》的实施将有利于消除A+H股上市保险公司年报差异,降低我国保险公司境外筹资成本,更加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增强保险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对保险公司的价值评估和监管部门的风险监管。
《规定》的实施还可以改善长期保险合同利润实现的时间分布,从而增强股东利益的货币时间价值效应,有效降低保险公司在发展初期的股东增资压力和资本占用成本,对保险公司内含价值的增长将产生持续的积极影响。
《规定》实施后的行业具体变化为:产险公司保费收入规模基本不变,寿险公司保费收入规模略有下降;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有一定程度减少,净资产、利润总额和内含价值会有一定程度增加;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保持稳定。
据了解,今年8月份开始,财政部会计司和保监会财务会计部选择了46家保险公司进行模拟测试《规定》。
测试结果表明,除个别公司外,对保险公司整体业绩影响不大,净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总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据记者了解,中国人寿、中国太保将受益《规定》的实施,净资产和净利润均双升。
根据要求,以前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与《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规定全文详见封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