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化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2009年12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彭飞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彭飞 ○编辑 裘海亮
ST锦化停牌的原因浮出了水面。
ST锦化今天披露,公司债权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接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件,因此本案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悉,申请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因向ST锦化提供贷款而成为债权人,申请ST锦化重整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重整使公司恢复盈利能力,偿还债务。
ST锦化今年前三季度累计亏损逾3.88亿元,今年10月末,公司又陷入“违规担保门”,经监管部门核查确认后发现,ST锦化2009年度有三笔对外担保违反了相关规定,合计金额达10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12月2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行其他特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