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9,175,41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1.2821% |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王勇、韩月娥、殷卫国、邱立成、王凤洲、王绍凯、郑国臣、孙学亮出席了会议,董事曹海峰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2人,监事温健出席了会议,监事崔晶雪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股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股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股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 69,175,419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推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69,175,419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大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李志强认为: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