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停牌至今的ST东北高终于在年内出台其分立上市方案。公司将分立为龙江发展和吉林高速两家上市公司,在今后的证券市场各为其政。市场人士表示,这样将完整的上市资产分立为两家独立个体后又双双上市的情况,在A股市场尚属首例。
分立的具体方案为,ST东北高将分立为两家股份有限公司,即龙江发展和吉林高速。
龙江发展和吉林高速将按照分立重组上市方案的约定,依法承继原东北高速的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原东北高速在分立完成后依法注销;龙江发展和吉林高速的股票经核准后上市。此外,东北高速在分立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其持有的每股东北高速股份,将转换为1股龙江发展和1股吉林高速。在此基础上,龙高集团将其持有的吉林高速股份与吉高集团持有的龙江发展股份互相无偿划转,上述股权划转是本次分立重组上市的一部分,将在分立后公司股票上市前完成。
分立及股份互相划转后,龙江发展总股本12.132亿,主要资产为哈大高速公路,并持有东绥高速48.76%的股份。截至2009年6月30日,龙江发展模拟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29.11亿元,股东权益为22.57亿元,2009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1.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523万元。吉林高速总股本12.132亿,主要资产为长平高速公路,并控股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63.8%。至2009年6月30日,吉林高速模拟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22.59亿元,股东权益为18.28亿元,2009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845万元。
为保护ST东北高对本次公司分立持有异议的股东的利益,方案将赋予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并安排第三方作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现金对价为每股3.73元。
公司同时表示,分立重组上市仍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批准。如本次公司分立重组上市的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则本次分立自始不生效。
公司认为,本次分立重组上市,使东北高速的主要经营性资产按属地原则分归两家分立后公司所有,资产划分清晰,更有利于各分立后公司获得各自地方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