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
《学习时报》副编审
最近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完善社保措施,表明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公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社保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福利制度也是一项政治制度,完善社保网络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
在短短的时间里,国家密集出台了完善社保的一系列措施。比如说,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已是国家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此次会议还决定养老保险从2010年起将实行全国统筹。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审。这表明,国家正高度重视保障公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其实,社保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福利制度,而且也是一项政治制度。其中,养老保险又是社保之基础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建有比较完备的社保网络。对中国而言,健全的社保制度是中国经济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满足全体人民共享国家改革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
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要持续复苏,有赖于内需特别是消费增长。由于社会保险具有代际转移和财政扶持的特性,将解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生活保障问题的责任从企业转移到社会,从而有助于提高民众的消费信心和生活质量。因此,社会保障特别是其中的社会保险对提升和促进民众的消费预期与消费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但也要看到,由于我国社保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而,我国的社保改革与制度建设还面临着保障不足、责任不清、立法滞后、新制度有效性不高等诸多挑战。 就社保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看,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的手段,如何要用很少的钱办“面广量大”的事,不是件易事;其次,社保要建立维系社会公平的机制,须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要使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系统运行得顺畅和有效,需要“跳出社保搞社保”,难度显而易见;再次,社保既面临着许多过去遗留和积累下来的“老大难”问题,又要面对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建立长效的机制开拓新路径,这里面有许多难点、焦点的问题需梳理和化解,也难度不小。具体到社会保险而言,则面临了统筹范围小,层级低,覆盖对象少;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困难;立法滞后,基金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以及不利于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等问题。可以说,社保改革和制度建设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根据中国社会的现状,要完善社保网络,政府须担负起更大的责任。这是因为,目前社保的主体是低收入水平的民众,考虑到政府手中集中了社会的主要资源,特别是最近几年财政收入呈高速增长,故政府有责任在立法、监管特别是资金支持等来完善社保网络。从社保发展的历史看,国家财政历来是社保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最重要的支撑力量。 所以,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推进统一、平等的社保体系的建设,并明确政府在该体系的主导作用。这里的关键是确保财政对社保事业的投入。
为此,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减少财政对部分亏损企业的补贴,并将这部分资金用于社保,作为筹集社保基金的重要渠道。据测算,如果将每年国家财政对亏损企业近600亿元的财政补贴减少5%,则能得到近30亿元的社保基金。 二是将国有资产存量变现的收入部分转化为社保基金。将部分国有存量资产转化为社保基金,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的补偿,这种方案不会增加国家额外负担,还将增强社保基金的承受力。 三是从国债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转作社保基金。其理由是,如果对职工发行认可债券,意味着国家承认他们以前的贡献,当他们年老退休时可通过认可债券的兑现获得回报。此外,社保基金结余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因此,当社保基金入不敷出时,可考虑这部分国债资金的补充作用。 四是设置农村公益税、遗产税、赠与税、奢侈消费税等税种,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并法定其收入全部或大部分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这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原则。
此外,还要加大发售社会福利彩票的力度。 为社会成员提供福利保障,使得每个人特别是低收入群体都能享受到社保的“阳光”普照,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以及日益加快的城市化,我们必须认识到建立一套体系完整、制度健全、水平适度并有序发展的社保制度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