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九时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政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18043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402110702股的44.8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份180430672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请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近期,接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该所已与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均转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办。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彦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