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运(D)厂取得脱硫电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运(D)厂”,公司持有恒运(D)厂52%股权)收到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华能海门电厂等发电机组脱硫电价问题的批复》(粤价[2009]287号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文)规定,同意恒运(D)厂2×300MW机组的上网电价在规定电价基础上增加1.5分/千瓦时(含税)的脱硫电价。
上述电价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经测算,预计2009年恒运(D)厂因此次电价调整而增加的营业收入约为4700万元(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华能海门电厂等发电机组脱硫电价问题的批复>(粤价[2009]287号文)》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09—03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运(D)厂220KV出线工程竣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运(D)厂”,公司持有恒运(D)厂52%股权)2台30万千瓦机组投产后因恒运(D)厂220KV出线未能落实,实施临时出线方案将导致恒运(D)厂2台30万千瓦机组不能满负荷发电(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和电网公司的努力下,恒运(D)厂220KV出线工程于2009年12月30日竣工送电,该工程的顺利竣工使恒运(D)厂2台30万千瓦机组不能满负荷发电的问题得到解决,对恒运(D)厂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