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
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最需要防范的就是非法证券行为了。形形色色的非法证券行为使许多投资者遭受了重大损失。虽然我国刑法及证券法规对非法证券的打击力度很大,但由于投资者水平与能力的差异,总是有投资者受骗上当。一个有足够知识的投资者,才是真正受保护的投资者。
非法咨询
非法咨询在我国一直存在,股市不好的时候,基本没有生存空间。股市走牛的时候,一些不法分子看准了很多投资者希望买到牛股的心理,便以自己知道内幕信息为诱饵,诈骗投资者钱财。诈骗者,有的是个人,有的是一些没有咨询资格的投资公司或咨询公司,他们以各种手段欺骗投资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实,投资者稍微想一想就可以识破骗局。如果骗子们真知道牛股的话,自己去买就发财了,还用从投资者身上赚取什么咨询费或信息费吗?还有一种欺骗方式是向投资者收取会员费。不法分子自称自己是股神,并编造自己非凡的炒股业绩骗取投资者信任。投资者一旦上钩,便要求投资者入会,向其缴纳会费。
这里提醒投资者的是,即便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合法投资机构都不能在异地收纳会员。2008年,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带头大哥”非法经营一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咨询案件。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
非法集资骗局
这种骗局的表现形式为:一是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是非法中介机构以“产权经纪公司”、“投资公司驻华代表”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未上市公司股票。
骗子引诱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核心理由便是股票即将上市,从而给人编织一个通过上市“一夜暴富”的美梦。有很多投资者在这种非法的交易市场购买了根本不存在的虚假的所谓原始股,损失惨重。
2003年,朱某将一家空壳公司,通过虚假增资扩股等手段,变成了一家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随后,与同伙通过设立网站、分发资料等方式,宣传该公司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并且还通过多家投资咨询机构帮助其大肆转让。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有800余名国内外投资者受骗。朱某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2007年初,朱某某以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另一案犯也被判处11年的有期徒刑。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和投资者对证券知识的缺乏有很大关系。 比如,对于国内企业境外上市问题,我国证券法第238条规定:“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
“海外假基金”骗局
近年来,随着基金业的大力发展,基民数量大大增加,带有诈骗性质的基金也开始滋生。有些骗子以国外共同基金或者以私募性质基金的身份出现,以高额的回报率诱骗投资者。2007年,海外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案”告破。该基金正是利用了老百姓搞不清楚国外共同基金的运作模式,以及老百姓急于拿到高分红的心理,使投资者上当。
2008年7月,“美国贝尔斯登基金”山西市场负责人的孙某、李某对投资者宣称其基金回报率分别为100%、150%、200%三个等级。受害人车某除自己购买外,还介绍亲属、朋友二十余人购买了总金额约130万元的该基金,损失73万余元。孙、李二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证券投资是高风险行业,不可能有固定回报一说,合法的基金公司,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均不可能给与投资者固定回报,更不可能从100%至200%按等级划分。可以说,贪心是最大的敌人。
开设证券黑市
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证券知识的缺乏,开设非法的证券交易场所非法经营,他们或是通过自己在合法机构开立的账户进行客户所需的买卖行为,或是在交易场所之外利用对赌、对冲等非法进行所谓的交易以蒙骗投资者。主要的欺骗形式有:
1.利用虚买假卖欺骗投资者。有的非法机构将客户的委托单根本没有传入合法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撮合,而是直接将客户委托单对冲、对赌。非法机构一旦得手,他们就会携款逃之夭夭。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前要查看经营机构的合法手续和证件。
2.控制交易时间和交易价格进行诈骗。客户不能立即查询成交情况,有些机构连行情都是人为控制和操纵,通过修改交易数据,,给出正规市场根本没有的成交价格。投资者一旦进入,损失将很难避免。
由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证券市场比较发达且投资者素质较高,因此这类犯罪活动大多出现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以及中小城市或偏远地区。发生在2000-2001年的兰州证券黑市案是证券诈骗案中最典型的一起。投资者受骗后,遭受了程度不同的损失,有的人甚至是倾家荡产。
非法期货
随着股指期货的即将推出,以期货为名的非法证券活动也开始出现。非法机构通过从事和代理境外期货和期权交易,欺骗国内投资者。比如,黄金期货是2007年底推出的品种,但是就在黄金期货正式上市前,上海一些地方就出现了非法的黄金期货。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未批准任何一家境内机构或境外机构从事和代理境外期货和期权交易。非法机构提供的行情是不完整的部分合约行情,有的还是隔夜行情。这些机构普遍没有固定的下单渠道,有的甚至自行设定解释合约和交易规则。
当发现自己被骗了,应该怎么办?
投资者发现自己被骗后,不要着急,也不要慌张,保存好有关证据,向当地的证券监管机构举报或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协助监管机关或公安机关查处诈骗分子。如果不法分子确实构成了诈骗,那么监管机关和公安机关最终会将其绳之以法,你可以在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以期挽回自己的损失。
(本文由深交所证券教室丛书作者张翼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