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19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
2009年12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鉴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董事会同意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三年,继续与其进行金融合作、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甲方为乙方提供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甲方为乙方办理存款业务。乙方将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甲方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
甲方应乙方的要求为其发放贷款。甲方应根据自身资金能力尽量优先满足乙方的贷款需求,乙方从甲方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甲方按照乙方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转账结算服务。
乙方需要以下金融服务时,优先交由甲方办理(如在甲方经营范围内):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提供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融资租赁;企业债券承销;乙方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甲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时,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协议或延长有效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存款服务而言,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3.5亿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由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公司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谌卫东回避表决。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修订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给予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大修专项奖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公司岱海2号机组大修相关管理和参与人员给予20万元的专项奖励,同意由公司总经理提出具体奖励方案,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会议通知公告。
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证券代码:600578 编号:2009-44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0年1月15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三届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二十六次和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具体详见2009年9月26日、2009年10月21日、2009年12月16日和2009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将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1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礼堂
4、会议召开方式: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修订案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
5、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09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的议案;
6.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02发行数量
6.0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6.04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6.0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6.0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6.07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量上限及用途
6.0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
6.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6.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8、关于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月8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本公告附件二。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0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990990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人:李溯
五、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578 | 京能投票 | 19 | A股 |
3、表决议案
(1)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 | 表决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议案1-议案19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99元 |
(2)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议案序号 | 表决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普通决议 | ||
1 | 《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元 |
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元 |
3 | 《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3元 |
4 | 《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修订案的议案》 | 4元 |
特别决议 | ||
5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5元 |
逐项表决《关于公司2009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的议案》 | 6.00元 | |
6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6.01元 |
7 | 发行数量 | 6.02元 |
8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6.03元 |
9 |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 6.04元 |
10 |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6.05元 |
11 |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 6.06元 |
12 | 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量上限及用途 | 6.07元 |
13 |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 | 6.08元 |
14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6.09元 |
15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6.10元 |
16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 7元 |
17 | 《关于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8元 |
18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9元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1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因此采用以下方法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京能热电”A股的投资者,如对议案1《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78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78 | 买入 | 1元 | 2股 |
3、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78 | 买入 | 1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被委托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
委托日期:2010年1月【】日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证券代码:600578 编号:2009-45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国际")的书面通知,京能国际决定终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京能国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京能国际自2008年10月3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我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并承诺,在设定的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时间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京能国际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京能国际自2008年10月3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两次增持了我公司股份,分别为:
1、2008年10月31日,京能国际增持公司股份13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3%。(公司公告刊登于2008年11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2008年11月6日,京能国际增持公司股份8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5%。
京能国际自2008年10月31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总计222,8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388%。
京能国际履行了在设定的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时间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京能国际实际持有公司股份228,681,44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88%,距首次增持执行时间已满12个月,京能国际决定终止本次股票增持计划。
四、其它说明
京能国际在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6号)的行为。
京能国际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6号)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及时披露京能国际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有关审批的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证券代码:600578 编号:2009-46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获北京市
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从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获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京国资[2009]397号),《批复》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万股A股的方案。该批复自2009 年11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