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29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为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二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关于为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二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叶成光以其持有的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00万股权对上述两笔担保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09-050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以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本次为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3,400万元。其中为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1,000万元;为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4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2,4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0,087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09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乌市天津南路682号大厦321室,法定代表人叶成光,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770.06万元,负债总额9,163.25万元,资产负债率48.82%,净资产9,606.81万元。本公司与其无关联关系。
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乌市头区工业园银河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刘清华,注册资本5,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专项审批除外)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634.17万元;负债总额9,954.25,资产负债率53.42%,净资产8,679.93万元。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9%的股份。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之间的长期互保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本次的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9年12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87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008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