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83号),核准本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
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航空的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参阅本公司于2009年7月13日、2009年8月11日及2009年10月1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15 股票简称:ST东航 公告编号:临2009-09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最新进展和第09149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及《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反馈意见的函》(上市部函[2009]160号)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以下简称“吸并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补充和完善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补充披露并修订了“本次换股定价的公允性的详细分析”。详见吸并报告书“第五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及合理性分析 二、本次交易的合理性分析 (三)对合并双方股东公允合理”。
二、补充披露了 “东方航空非公开发行A股和定向增发H股事宜对存续公司的影响”,并根据非公开发行13.5亿股A股和定向增发4.9亿股H股结果,对吸并报告书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吸并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趋势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第三章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换股吸收合并概况 (四)本次换股吸并前后东方航空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重大事项提示 第6点”、“ 重大事项提示 第7点”、“第四章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情况介绍 一、东方航空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第四章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情况介绍 一、东方航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五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及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二)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等。
三、补充披露了“对存续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量化分析,并对本次交易未提供的盈利预测以及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盈利水平降低的情形作出特别风险提示”。详见吸并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趋势的讨论与分析”和“特别风险提示”。
四、补充披露了“存续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详见“第七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存续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五、补充披露了“本次合并完成后的整合计划”。详见“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趋势的讨论与分析 (三)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修订后的吸并报告书及摘要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本公司的吸并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的吸并报告书全文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