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O九年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2月24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二OO九年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9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现场参会八人。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安新华(独立董事)、杨抚生(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彭良波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安新华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和主持,监事及高管共7人列席了会议。
到会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
1、《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转让所持扬子江化学品运输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58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本公司。本次转让后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直接控股100%的子公司。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6日,由本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总出资额80%)及本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总出资额20%)共同设立,法人代表朱建华,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2000000948。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分拔,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与物流相关的服务、中转。
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8日,2009年11月1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由本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以158万人民币价格收购,目前正在进行工商变更,原法人代表王兴浩,注册资本5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2000066004,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品2类1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5类1项、危险品5类2项、危险品6类1项、危险品8类。
(详见刊载于2009年11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09-029公告)
2、《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品运输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在子公司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股权完成后,由本公司对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增资450万元。增资后张家港市扬子江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
3、《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对子公司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增资3500万元,占增资后股权的70%,增资后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09-032公告)
4、《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股东变更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12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转让后,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由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持有30%,本公司持有70%。
5、《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相关变更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流服务公司;
同意将法人代表由朱建华变更为徐品云;
同意变更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分拔,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与物流相关的服务、中转。(仓储待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经营范围:与物流有关的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文体用品、建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橡塑制品、机械设备、矿产品(煤炭除外)的购销。(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6、《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200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1)、将可分配利润98,299,207.67元中的5000万元提取为分红基金,其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4500万元,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500万元;
(2)、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
本次分配对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增加当期净利润和增加公司净资产;对张家港保税区外服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同样为增加当期净利润和增加公司净资产;该事项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当期净利润无影响。
7、《关于用公司首募剩余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进行增资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09-034公告)
8、《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公司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4、《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5、《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32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
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主体: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标的: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35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增资概述
2009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的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会议同意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科技”)对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物流”)增资3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扬子江物流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70%的股权。
二、增资主体介绍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28日,法人代表徐品云,注册资本17826.3322万元,公司住所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营业执照注册号530000000007928。经营范围:生物高新技术应用、开发;高新技术及电子商务、网络应用开发;港口码头、保税物流项目的投资;其他实业投资。
三、增资标的介绍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6日,由本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总出资额80%)及本公司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总出资额20%)共同设立,法人代表朱建华,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2000000948。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分拔,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与物流相关的服务、中转。
四、独立董事意见
彭良波:同意;
安新华:同意对其增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杨抚生: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增资。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打造扬子江物流在物流业务的专业化及系统化服务的优势。
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十二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股东变更的议案》,同意在增资完成后,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扬子江物流的全部股权,以12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转让后,长江国际持有扬子江物流30%的股权,保税科技持有扬子江物流70%的股权。
增资及股权的转让对扬子江物流依托长江国际的资源优势进行物流的专业化服务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对后期业务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股东大会批准情况
本次增资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二OO九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33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日处理100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
●变更后投向:向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首募剩余资金762.84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向:以公司首募剩余762.84万元和自有资金37.16万元共计800万元,投入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进行增资,增资额用于投入长江国际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及偿还长江国际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的部分项目贷款。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997年2月公司进行了首次募集,募集资金净额5617.68万元,原计划投资项目为“日处理100 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 (原计划总投资6044.79万元,其中运用首次募股资金3044.79万元)和“年产2万吨兰桉造强韧箱板纸新产品开发项目”(原计划总投资7486.22万元,其中运用首次募股资金2572.89万元)。
“日处理100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是“年产两万吨兰桉造强韧箱板纸项目”(该项目因国家宏观政策改变影响而停建,经公司199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项目募集资金2573万元已变更为购买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573万元出资额)的部分配套设计。按招股说明书承诺,“日处理100 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的募股资金3044.79万元在建设期已投入使用2541万元,剩余的503.79万元应在生产期投入使用。因禁伐天然林政策的影响,公司造纸业务停产,导致该项目建成后不具备生产条件而未能如期投产。2002年,为降低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导致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损失,公司将该项目生产设备以518万元价格转让给四川省眉山丰华纸业有限公司。收回资金518万元按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比例返回到募集资金项下的资金为259.05万元,加上尚未投入使用而暂用为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3.79万元,该项目实际剩余募集资金762.84万元,占首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3.58%。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2009年12月29日的召开2009年第十二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司首募剩余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募集资金剩余资金762.84万元由原暂用为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使用,变更为向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额为800万元,其中使用首募剩余资金762.84万元,公司自有资金37.16万元,用于投入长江国际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及偿还长江国际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的部分项目贷款。增资后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800万元。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计划投产的具体原因
“日处理100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 与“年产两万吨兰桉造强韧箱板纸项目”是部分配套设计,建成投产后所需原料来源于公司原有制浆造纸和“年产两万吨兰桉造强韧箱板纸项目”投产后排出的废液。项目原计划建设期1.5年,计划总投资6,044.79万元,其中(1)银行节能专项贷款3,000万元;(2)募集资金3,044.79万元,在建设期投入2541万元,剩余503.79万元在生产期投入使用。该项目于1997年3月6日投入建设,1999年建设期基本结束,主体设备到位并进入安装调试阶段。从募集资金至建设期结束,“日处理100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完全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进度进行,建设期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相符。
1998年因长江中下游遭遇特大洪灾,为保护生态环境,国务院发出在长江中上游流域全面禁止采伐天然林的通知,1998年9月25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停止金沙江流域和西双版纳州境内天然林采伐的布告》,决定从1998年10月1日起全面停止金沙江流域和西双版纳州区域内天然林的采伐,我公司造纸业务所在地大理州全面实行天然林保护工程。2002年,受禁伐天然林政策的影响,公司造纸业务因缺乏原料被迫全面停产,“年产两万吨兰桉造强韧箱板纸项目”因原料来源断绝停止建设。由于配套停建,造纸生产停产,“日处理100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建成后也因为不具备生产条件而未能如期投产。根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尚未投入该项目使用的503.7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暂用为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使用。
2002年8月18日,为努力降低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导致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损失,公司董事会2002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处理100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资产处置议案》,确认以518万元价格将该项目的生产设备转让给四川省眉山丰华纸业有限公司。2002年12月31日,该设备转让事项完成。“日处理100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的设备总投资4612.47万元,扣除该项目设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后,出售设备产生的直接损失为865.17万元。收回资金518万元为该项目设备实际投资总额11.23%,按募集资金投入比例返回到募集资金项下的资金为259.05万元,加上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503.79万元,该项目实际剩余募集资金762.84万元。为解决公司生产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将该项剩余募集资金暂作为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使用至今。
2001年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采用追溯调整法计提减值准备3491.29万元,200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680.89万元,2003年年初帐面价值138.16万元(主要是厂房及基础设施)。2003年,公司在出售大理造纸分公司实物资产时将其一并售出。
三、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的相关情况
1、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情况
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是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在长江国际预留空地内建设的化工原料(产品)的保税仓储项目,占地面积 5698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与流动资金)8473.34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部分自有资金。
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建成后的储罐区主要用于液态化学品(含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二醇、异丁醇、正丁醇、二甘醇等)的存储。根据设计时市场情况,项目实施运行后,预计年仓储中转总量为900,000吨,仓储中转费平均按50元/吨计算,达产年营业收入约4500万元。考虑本项目1年左右的建设期,投产期1年,达产期为10年,计算期为12年,故年均营业收入约4377.27万元。经计算生产成本、营业税金、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费用年均总成本约999.92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3320.7万元,年均所得税为830.18万元,年均净利润为2490.53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39.19%,预测投资回收期为3.89年(税后),预测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34.94%(税后)。
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已于2009年2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工程进度按计划正常进行,目前罐体主体已经全部完工,外部防腐已经完成14台罐体的除锈底漆防腐工作,内部防腐施工准备已经基本完成,预计将在明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有关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报批等相关详细信息本公司公告临2008-011、临2008-001、临2008-003已披露于2008年4月22日、2008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情况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徐品云,经营范围:保税仓储、货物中转、装卸;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间的贸易。长江国际现拥有的码头座落于张家港保税区内长江沿岸,年吞吐量可达300万吨;码头后方陆域配套的储罐主要用于液态化工原料的储存和中转。经过多年发展,长江国际所经营的业务在该区域已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具有相应的品牌、规模和管理优势。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化工行业企稳,化工物流也将在其推动下显现更多需求。目前,公司经过积极的资源整合和产能升级扩建,具备了更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3、本次增资前后长江国际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增资前,长江国际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9000万元,占总股份的90%,本公司的另一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占其总股份91.2%)持有该公司股份1000万元,占总股份的10%,本公司实际持有长江国际股份99.12%。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江国际注册资本108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股份9800万元,占总股份的90.74%,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1000万元,占总股份的9.26%,本公司实际持有长江国际股份99.1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批准情况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1)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2)本公司董事会2009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提交2010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彭良波:同意;(独立董事彭良波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安新华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进行表决。)
安新华: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同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现有主营业务,具体实施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杨抚生: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清理,并能提高投资效益,同意增资。
2、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将首募剩余资金由原暂用为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使用,变更为向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额为800万元(其中首募剩余762.84万元,公司自有资金37.16万元)投入长江国际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用于偿还长江国际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的部分项目贷款。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监事会督促公司认真,规范、审慎做好首募剩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
六、“日处理100吨浆黑液碱回收节能项目”自1999年建成后因政策等原因未能投产,2002年公司将该项目的生产设备转让,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尚未投入该项目使用的503.7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以及从出售该项目的生产设备中按比例收回的资金共计762.84万元暂作为流动资金使用。因诸多历史原因,该事项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的程序,仅在历年的年报中作出披露。为此,本届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2009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 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34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九年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12月24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2009年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2009年12月29日公司监事会2009年第九次会议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到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5票同意票,0票不同意票,0票弃权票,通过了《关于用公司首募剩余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首募剩余资金由原暂用为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使用,变更为向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额为800万元(其中首募剩余762.84万元,公司自有资金37.16万元)投入长江国际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用于偿还长江国际8.9万立方储罐扩建项目的部分项目贷款。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监事会督促公司认真、规范、审慎做好首募剩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09-035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18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13日
●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
●本次会议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0 年1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 案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是 |
2 | 《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股东变更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否 |
4 | 《关于用公司首募剩余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进行增资的议案》 | 是 |
5 | 《公司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制度》 | 否 |
6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 否 |
7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 否 |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0年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215634
电话:0512-58320358 0512-58320165
传真:0512-58320655
联系人:邓永清、刘露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09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09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1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1月18日召开的2O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1、出席会议 是( ) 否( )
2、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
3、分别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