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大地纸业有关典当债权和担保债权确认
及大地纸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的公告
一、有关债权确认情况
2009年4月29日,公司披露有关业务诉讼公告,其中要求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地纸业)归还浙江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旗典当)1000万元当款,同时承担为富阳市鹳山电缆电线有限公司向浙江元泰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泰典当)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连带清偿责任、为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伦集团)向德旗典当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连带清偿责任。2009年6月1日,大地纸业进入破产重整。
2009年12月30日,元泰典当、德旗典当分别收到大地纸业管理人债权确认表,确认了管理人审查的公司两子公司债权金额:
1、德旗典当,典当债权1000万元、担保债权1000万元,为普通债权;
2、元泰典当,担保债权2000万元,为普通债权。
二、有关债权人会议情况
2009年12月28日,富阳市人民法院主持了大地纸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了以下二个事项:
一是重整方案“二选一”表决。即根据管理人的测算,如大地纸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在清偿优先债权后,普通债权的偿债率约为5.77%;如由大地纸业原管理团队进行生产自救,普通债权组的清偿率为15%。
与会债权人对上述二个重整方案进行表决,选择通过了大地纸业原管理团队自救方案。
二是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概要如下:
1、大地纸业在重整后生产自救持续经营条件下的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为普通债权审核金额的15%。
2、普通债权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选择“四年期清偿方案”或者“五年期清偿方案”。其中,“四年期清偿方案”,按照6%、3%、3%、3%的各年比例分期逐年偿付,实际受偿率达到15%;“五年期清偿方案”,从第二年开始支付,按照6%、3%、3%和8%的各年比例分期逐年偿付,实际受偿率达到20%。
3、债务人根据重整计划确定的经营方案,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同时努力寻找并引进外部投资者与合作伙伴,以实现重整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
与会债权人表决结果为: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同意通过该重整计划,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组不同意该重整计划。
该重整计划(草案)有待四组债权人的一致确认或法院裁决。
公司将并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