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子公司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新区规划和萧山区人民政府“退二进三”战略,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中汇棉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汇)被列入并开始实施整体搬迁计划。
杭州中汇原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拍卖取得杭州中兴纺织厂厂房、土地使用权和设备等资产投资设立,因历史原因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欠缴杭州市企业产权交易所人民币4295.95万元。后本公司受让了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全部杭州中汇股权,上述欠缴费用本公司一直未予支付(该笔其它应付款项,在公司历年定期报告中均有披露)。杭州中汇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受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萧山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杭州萧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建发公司)负责实施对杭州中汇的“退二进三”整体搬迁、土地收储的各项事务。
2009年12月31日,杭州中汇与萧山建发公司签订了《杭州中汇棉纺织有限公司“退二进三” 整体搬迁补偿协议书》。有关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储地块
本次收储土地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工人路59号,面积170879.79平方米(合256.32亩),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补偿、奖励金额
杭州中汇此次整体搬迁的经济补偿、奖励费及本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补偿共计人民币60443.92万元,其中:
杭州中汇整体搬迁的经济补偿、奖励费共计人民币56147.97万元,其中:提前交地奖励费:2812.88万元;
本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补偿:4295.95万元。
三、付款方式
1、补偿款人民币4295.95万元作为本公司缴付杭州市企业产权交易所的专项费用。萧山建发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本公司财务收据直接支付给本公司。
2、其它补偿金额将分四期支付,具体如下:
在本协议生效后萧山建发公司向杭州中汇支付首期款项人民币25670万元;在杭州中汇取得新厂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取得杭州市企业产权交易所遗留问题款项缴讫收据并书面通知萧山建发公司后,萧山建发公司向杭州中汇支付第二期款项人民币5130万元;在杭州中汇完成新厂房建设、老厂区开始实施房屋拆除时,萧山建发公司向杭州中汇支付第三期款项人民币5130万元; 杭州中汇完成整体搬迁地块的净地交付后,萧山建发公司向杭州中汇结算支付全部余款。
3、奖励金额按以下支付: 杭州中汇按时交地,且符合政府规定的奖励条件的,萧山建发公司在杭州中汇完成净地交付后一次性向杭州中汇支付提前交地奖励费2812.88万元。
四、搬迁交地期限
本协议签订及杭州中汇完成复建地块土地出让手续后二十四个月内,杭州中汇须完成老厂区的整体搬迁和净地交付工作。
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尚须经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才能生效;
2、杭州中汇此次整体搬迁是为配合萧山区大城区建设,实现新区有机更新,同时也有利于杭州中汇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型升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